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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发布时间:2026.06.05
发布部门: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www.fuzhou.gov.cn/zgfzzt/skjj/kjzl/tzgg/202606/t20260605_5331138.htm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人才政策

申报条件

1.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协商确定的港澳单位。注册时间需在2025年6月30日及以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较强的科研实力和条件,良好的国际合作基础,运行管理规范。2.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不得申报项目。3. 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4. 项目负责人申请和在研的同一国别的人员交流类项目合计不得超过1项。5. 参与本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批次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本批次项目。

扶持标准

1. 项目需符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的国际合作要求。2. 项目需通过专家评议、中外方磋商协调情况择优立项。3. 项目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我国及各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申报材料

1. 项目申报书(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2. 电子扫描件附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申报书、推荐函等)。3. 企业申报的项目需在2026年6月18日前将申报书报送福州市科技局。

政策原文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二批人员交流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www.fuzhou.gov.cn/zgfzzt/skjj/kjzl/tzgg/202606/t20260605_53311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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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二批人员交流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闽科外函〔2026〕31号)转发给你们,有关申报指南具体内容可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查询、下载。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项目组织申报。

一、项目申报时间节点要求 

请项目申报单位认真对照科技部通知中的具体要求以及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等要求进行审核,对所推荐申报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不得填报涉密或敏感内容。企业申报的项目请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6月18日下午下班前,将项目申报书报送我局,逾期可不予受理推荐。

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研究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二、项目申报对口业务部门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业务咨询电话:

010-58881083

科技人才与对外合作处联系电话:0591-87114127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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