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查企业
查政策
首页
应用中心
数字化方案
登录
|
注册

嘉定区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发布时间:2026.06.05
发布部门: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fagai.jiading.cn/publicity/fdzdgknr/gg/zwgg/197954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资源与环境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金融业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 融资贷款补贴
  • 科技创新
  • 招商引资
  • 金融惠企
  • 稳企稳岗
  • 扩产上规模
  • 品牌建设

申报条件

1. 项目单位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在建项目,每个项目单位每年度最多只能有一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 2. 项目单位有引导资金支持但尚未验收的项目需待验收通过后方可申报新项目;存在验收不通过的项目,自核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3. 不予受理的情形: (1)规划合同签订日期早于申报日期1年以上的规划类项目; (2)申报单位上年度净资产为负; (3)其他不符合支持范围和条件的项目。

扶持标准

未明确具体资金扶持标准,仅明确支持方向包括: 1. 上海市服务业创新发展重点领域项目; 2. 重大战略/政策/问题研究; 3. 服务业园区核心区域发展战略规划论证; 4. 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

1. 项目申请表(网上填写) 2.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3. 真实性及信用承诺函(法人签字+公章) 4.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5. 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 6. 近三年财务报表及上年度审计报告(规划类项目可不提供) 7. 自筹资金出资证明(需达项目总投资额60%以上) 8. 风险投资、成果专利、认定证书等文件 9.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文件(部分项目可不提供) 10. 土建/加层/外立面改造的规划及环保批复 11. 环境影响相关环保批复 12. 节能评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 13. 规划类项目合同、协议及支付凭证 14. 合作协议批复或许可证 15. 行业榜单排名/荣誉评选等证明 16. 国际核准/标准制修订文件 17. 服务重点'走出去'项目证明文件

政策原文

嘉定区关于开展2026年度第二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fagai.jiading.cn/publicity/fdzdgknr/gg/zwgg/197954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根据《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沪府规〔2025〕4号)和《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6-2027年)》(沪发改服务〔2025〕12号)的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本区2026年第二批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1.支持《上海市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上海市服务业发展规划明确的重点领域中的服务业项目。

2.支持促进本市服务业发展的重大战略、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研究。

3.支持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各类服务业园区建设,对其核心区域发展战略、产业发展、功能定位等规划论证给予资助。

4.经本市政府批准其他需要支持的事项。

二、项目申报对象

项目单位须是税收征管关系在嘉定区,依法设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并持有法人一证通(须具有电子签章功能)。

三、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单位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在建项目。项目单位可申报多个项目,但每个项目单位每年度最多只能有一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

2.项目单位有引导资金支持但尚未验收的项目,需待项目通过验收后再申报新的项目。项目单位存在验收不通过的项目,自项目核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3.以下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1)规划合同签订日期早于申报日期1年以上的规划类项目;属于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环境评价和设计方案等规划类项目。

(2)申报单位上年度净资产为负。

(3)其他不符合支持范围和条件的项目等。

四、项目申报资料

1.项目申请表(网上填写)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3.申报单位真实性及信用承诺函(需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5.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

6.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报表及上年度审计报告(规划类项目可不提供)

7.自筹资金出资证明(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贷款资金的银行贷款承诺书、贷款协议、贷款合同),需达到项目总投资额的60%以上

8.风险投资、成果专利、认定证书等相关文件(如:自有软件著作权或委外开发合同及开发方软件著作权)

9.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文件(不列入核准范围的项目以及研究、规划类项目可不提供)

10.如项目涉及土建、加层、外立面改造等,需提供规划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

11.如项目购置设备及试验加工过程中涉及环境影响(如噪音、辐射、三废排放等)需提供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

12.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节能评审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等

13.规划类项目需提供有关合同、协议和相关支付凭证

14.涉及与其他机构合作或许可经营的须提供合作协议批复或许可证

15.国内外行业权威榜单排名及相关荣誉评选等文件、参与“中国品牌日”等节展品牌活动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16.参与国际核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等文件(如有)

17.服务重点“走出去”项目证明文件(如有)

五、项目申报程序

1.请项目单位通过法人一证通在线登录一网通办门户网站https://www.shanghai.gov.cn,检索“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选择“嘉定区”并点击“立即办理”,进行网上填写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资料(上传的附件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0M,可上传多个文件),系统自动生成申报书后加盖电子签章。完成系统申报后,需下载并打印项目申请表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税收征管关系所在街镇的有关部门进行材料审核。

2.嘉定区2026年第二批上海市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5日,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未能完成系统申报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3.区级专家评审时间为2026年7月中旬,参加企业需打印装订项目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附件:嘉定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联系电话汇总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5日   

 

 

 

 

附件:

嘉定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联系电话汇总

序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1马陆镇王楠仁59158322
2安亭镇吴雪丽59566032
3南翔镇周俭秋59170173
4江桥镇汤秦69112681
5徐行镇卢嘉成59555093
6外冈镇张晨逸39106652
7华亭镇唐海虹59956086
8嘉定镇街道叶巧玲59529760
9新成路街道魏佳敏69993180
10真新街道任文彧59190396
11娄塘镇(嘉定工业区)刘姣39966658
12菊园街道徐淼39986635
13新城公司李晶39517471
14汽车城集团华嘉晶69550340
15综保区朱佳逸39561272
16科投集团周正懿59102012
17区发改委产业发展科马盛晖69989709
18申报系统技术支持60801472
19电子签章技术支持962600

 

 

上一篇:广东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
下一篇:江苏省经济和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