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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驿区软科学研究

发布时间:2026.06.03
发布部门:成都市龙泉驿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www.longquanyi.gov.cn/lqyqzfmhwz_gb/c129101/2026-06/03/content_d2bc78dcf3bf48f1a6a41fcc1401da86.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生物与新医药
  • 航空航天
  • 新材料
  • 高技术服务
  • 新能源与节能
  • 资源与环境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文化领域
  • 金融业
  • 建筑业
  • 农业
  • 科技创新
  • 人才政策
  • 研发投入补贴
  • 科技成果奖励
  • 数字化补贴
  • 招商引资
  • 金融惠企
  • 创业扶持
  • 专精特新
  • 碳达峰
  • 节能减排
  • 总部企业
  • 低空经济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为在龙泉驿区行政区划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机关行政单位除外),具备完成研究项目的实施基础和条件。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一年以上与申报项目相关研究经历,具有组织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仅能申报1个项目,且申报时无未结题项目。申报单位需围绕申报项目组建项目组,成员需跨部门、跨学科、跨领域,且无严重科研失信行为记录。

扶持标准

软科学项目采取前资助方式,择优给予单个项目最高5万元一次性资助,项目执行期为半年。

申报材料

通过“成都市龙泉驿区科技项目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填写《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附件需包括:申报书封面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诚信申报承诺书页加盖公章并签字;审查意见页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联合申报单位需加盖联合单位公章)。申报阶段仅需系统填报,立项后需按通知提交纸质材料。

政策原文

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龙泉驿区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ww.longquanyi.gov.cn/lqyqzfmhwz_gb/c129101/2026-06/03/content_d2bc78dcf3bf48f1a6a41fcc1401da86.s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突出专家智库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鼓励专家学者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证据充分、逻辑完整、路径清晰的决策建议,我局现启动2026年龙泉驿区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发布《2026年龙泉驿区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为在龙泉驿区行政区划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机关行政单位除外),具有完成研究项目的实施基础和条件。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一年以上与申报项目有关的研究经历,具有组织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同时符合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项目负责人围绕申报指南明确的四个专题十个方向自主选题申报,有且仅能申报1个项目。

二、申报程序

项目通过“成都市龙泉驿区科技项目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申报平台”)(链接:https://lqykjxt.cn:8801/)实行全程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项目填报。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平台,根据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和上传附件并提交,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其中:申报书封面页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诚信申报承诺书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审查意见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如有联合申报单位,还需在此页加盖联合单位公章,以上盖章签字页均扫描作为附件上传。

(三)项目审查。区新经济和科技局负责项目在线审核,并作出退回修改、不予受理、受理等审查结论。

(四)材料报送。申报阶段只需系统填报,暂不提交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我局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件,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三、申报时限

项目实行限期申报,申报单位网上受理(含退回修改再次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

温馨提示:请各单位审核提交后,及时在系统关注审核环节审核意见,并根据有关审核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及时再次在系统提交,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发展规划和科技监督科

联系人:李晓金  吴玉龙

联系电话:028-88491081

地   址:经开区南四路325号成都公路口岸2楼213室

五、注意事项

请区级相关部门协助开展联系服务对象的组织申报工作。

六、特别声明

区新经济和科技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凡是以我局委托、合作单位名义代理项目申报的,均属诈骗,请各申报单位、申报人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附件:2026年成都市龙泉驿区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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