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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

发布时间:2026.06.10
发布部门: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www.zhaoqing.gov.cn/zqgxj/gkmlpt/content/3/3247/post_3247475.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资源与环境
  • 节能减排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1. 绿色工厂:在广东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 2. 绿色工业园区:具有法定边界和统一管理机构的工业园区,工业增加值占比超50%,需发布园区绿色工厂培育计划并组织创建。 3. 不得申报的情形: - 近三年未正常经营(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未移出); - 发生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或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 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 - 被国务院督查发现严重问题; - 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未完成整改; - 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扶持标准

无明确资金扶持标准,申报单位需通过自评价和初审,择优推荐绿色转型成效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企业和园区。

申报材料

1. 企业园区通过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注册并填报申报表; 2. 上传自评价材料及佐证材料(如53个重点行业需按行业评价要求,其他行业按《绿色工厂通用建设指南》及《绿色工厂评价通则》); 3. 地方初审后提交《省级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省级绿色工业园区推荐汇总表》及推荐文件。

政策原文

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ww.zhaoqing.gov.cn/zqgxj/gkmlpt/content/3/3247/post_3247475.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6〕2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工作,重点发动本辖区2026年度绿色制造培育名单企业、规模以上企业、重点用能企业、有意向创建绿色工厂的企业、53个行业(粤工信节能函〔2026〕21号附件1)的企业和绿色工厂数量较多的工业园区开展申报。请各地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申报单位是否符合基本要求,各项评价指标数据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于2026年6月25日前通过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将推荐文件、《省级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省级绿色工业园区推荐汇总表》(详见粤工信节能函〔2026〕21号附件)等报送至我局(工业节能科)。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6〕21号)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10日     

  

(联系人:李海军,2208826)

粤工信节能函[2026]21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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