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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数字经济、石化工程和经济、工艺美术专业职称申报

发布时间:2026.06.09
发布部门: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gxj.nantong.gov.cn/ntsjxw/gggs/content/5e66a391-a876-4f69-9adf-754a23ba0e77.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新材料
  • 文化领域
  • 人才政策

申报条件

1. 申报对象为在江苏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受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 2. 中央驻苏单位、外省驻苏企业分支机构及驻苏部队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申报,所在地无评审权的需提交委托函。 3. 已下放正、副高级评审权的设区市,其材料不再由省工信厅受理。 4. 数字经济、石油化工工程和工艺美术专业的中级职称仅受理省属单位。 5. 数字经济工程、石油化工工程、经济专业、工艺美术专业需分别执行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文件(如苏职称〔2022〕16号、苏职称〔2021〕29号等)。 6. 高级经济师需提供2021-2025年考试合格证明或2026年考试成绩截图,且成绩在有效期内。 7. 工艺美术专业需上传代表作制作过程视频,申报人需核对养老保险缴纳情况。 8. 符合‘绿色通道’条件的(重大贡献、海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后等)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9. 通过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考试取得资格的,可对应相应职称。 10. 持有国际职业资格的海外人才可按苏人社函〔2024〕369号文件比照认定。 11. 申报人需签订个人承诺书,承诺材料真实性,涉密材料不得上传。

扶持标准

无

申报材料

1. 系统生成并经单位审核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 2. 纸质申报材料(一份),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如考试合格证明、国际职业资格证书、代表作视频等)。 3. 单位审核盖章的复印件材料。 4. 个人承诺书。 5. 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按苏人社函〔2023〕308号文件要求)。 6. 单位公示材料(含职称取得时间、业绩成果目录、著作论文报告名称及刊发期刊等)。 7. 其他按专业资格条件要求的材料(如工艺美术专业代表作视频)。

政策原文

关于转发《省工信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数字经济、石化工程和经济、工艺美术专业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http://gxj.nantong.gov.cn/ntsjxw/gggs/content/5e66a391-a876-4f69-9adf-754a23ba0e77.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县(市、区)工信局,市各直属园区经发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数字经济、石化工程和经济、工艺美术专业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数字经济、石化工程和经济、工艺美术专业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转给你们,请按要求实施。现就我市开展职称申报的事项通知如下:

1.职称申报人员可通过访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s://gxt.jiangsu.gov.cn),进入“政务服务”板块,选择“江苏省工信厅职称申报系统”,进行职称申报。

2.网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6月8日至8月7日,逾期无法报名,系统将在8月7日后开放提交和导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功能,之后开始组织初核。请申报人留足修改时间,并及时关注网上审核状态,8月31日前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报。

3.各县(市、区)工信局,市各直属园区经发局负责范围内申报人员的申报咨询、纸质材料受理、资格审查、原件复核等工作。申报人应于2026年9月1日前将系统生成并经单位审核同意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及纸质申报材料(一份)报送至当地受理部门,逾期不予受理,其中市直单位直接报送至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行政中心1133办公室。

4.各县(市、区)工信局、市各直属园区经发局及市直有关单位请于9月4日前完成材料审核并提交至市工信局进行复审。

相关政策、事项以省工信厅、省人社厅文件通知为准。

附件:1、省厅文件

2、职称工作咨询电话

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9日

附件2、职称工作咨询电话.doc

附件1、省厅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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