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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

发布时间:2026.06.10
发布部门: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gxj.nanning.gov.cn/tzgg/t6657928.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 科技创新
  • 专精特新
  • 品牌建设

申报条件

1. 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完成已获工业振兴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竣工验收。2. 同一项目不得拆分申报、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财政资金。3. 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自治区级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补助。4. 依托同一核心内容或关键技术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5. 项目申报单位需按申报指南要求提供各方向资金所需材料。

扶持标准

1. 各方向申报资金实际安排额度结合资金预算额度、项目投资额、项目实施效益、项目先进性等综合考虑确定。2. 具体扶持标准需参考各方向申报指南(附件1-4)。

申报材料

1. 项目申报材料需制作成PDF电子文档(一个项目全部材料在单个PDF文件中,需编列目录)。2. 扫描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未加盖公章的材料无效。3. 项目申报材料鼓励企业自行编写,不要求由资质设计机构或第三方咨询机构编制。

政策原文

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南宁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第三批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项目的通知

https://gxj.nanning.gov.cn/tzgg/t66579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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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经(工)信局、各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局:

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第三批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项目的通知》(桂工信投资〔2026〕448号,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从2026年起,采用集中方式开展,本次集中申报包含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项目、支持购买工业设计服务项目、支持工业设计赋能区域品牌培育项目、支持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等4个方向,各方向申报指南详见原《通知》附件1—4。请各县(市、区)、开发区负责组织辖区内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做好政策宣传,按照申报条件及材料等要求组织、指导辖区企业申报。

二、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结合前期摸底情况开展项目遴选推荐,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核验。各县(市、区)、开发区对审核通过并推荐上报的项目,汇总形成各专项《2026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推荐表》,于2026年6月11日(星期四)前将推荐表、企业申报材料及正式推荐文件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三、项目申报材料鼓励企业自行编写,不要求具有资质的设计机构或第三方咨询机构编制,以免企业增加申报成本。

四、各县(市、区)、开发区对申报指南内容有疑问,请与市工信局对应的行业科室咨询,如对整体申报工作的统筹组织有疑问可咨询市工信局投资科、市财政局工交科。

(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统筹科室

市工信局:投资科,联系电话:5532612,邮箱:gxnnjgk@163.com;

市财政局:工交科,联系电话:2189291。

(二)市工信局各行业科室

1.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方向:投资科,5532612;

2.工业设计方向:轻工业科,5530520。

 

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第三批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项目的通知(桂工信投资〔2026〕448号)

 

 

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宁市财政局

2026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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