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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

发布时间:2026.06.11
发布部门:梅州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www.meizhou.gov.cn/mzkjgk/gkmlpt/content/2/2913/post_2913211.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科技创新
  • 专精特新

申报条件

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认定条件的企业。具体包括: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知识产权数量为0、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低于10万元、近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或撤销入库编号、首次参评的企业需进行实地核查。

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1. 企业相关信息(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报);2. 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表》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法人代表签章);3. 国家制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要求的佐证材料(需真实、合法、有效)。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评价工作的通知

https://www.meizhou.gov.cn/mzkjgk/gkmlpt/content/2/2913/post_2913211.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梅州高新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6〕1055号),请各科技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企业创新服务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对今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时间

对应国家和省开展2026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时间要求,我市企业网上提交申报评价信息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二、申报对象

各类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认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

三、申报方式

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以下简称平台)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

四、注意事项

1.对照国家制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确保提交的信息内容和佐证材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不通过第三方机构申报,履行诚信申报承诺,严禁弄虚作假;

2.上传的证明材料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其中《信息表》要有法人代表签章和加盖企业公章;

五、联系方式

梅州市梅龙西路3号梅州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电话:0753-2242410

联系人:曾小凤、曾超锋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2.各县(市、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咨询电话

梅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11日   

附件:

1.关于开展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2.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1).zip

3.附件2-各县(市、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咨询电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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