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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

发布时间:2026.06.10
发布部门: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s://fzggw.cq.gov.cn/zwxx/tzgg/202606/t20260611_15747828.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新能源与节能
  • 科技创新
  • 数字化补贴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符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51个高价值场景清单要求,且为有申报意向的试点项目牵头单位。

扶持标准

重庆市能源局将结合申报情况择优向国家能源局推荐试点项目,未明确具体资金或资源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1. 在‘人工智能+’能源试点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及项目信息填报;2. 导出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试点项目建设方案。

政策原文

重庆市能源局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发布“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清单和组织开展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https://fzggw.cq.gov.cn/zwxx/tzgg/202606/t20260611_15747828.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相关能源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数据局《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国能发科技〔2026〕34号)工作要求,现将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清单和组织开展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6〕50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中明确的51个高价值场景清单,指导辖区内企业积极开展试点项目申报。请符合条件、有申报意向的试点项目牵头单位抓紧在“‘人工智能+’能源试点申报系统”(https://www.ny-ai.cn)中完成注册、项目信息填报,于7月10日前推送至重庆市能源局账号,并导出形成试点项目建设方案,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报送我局。逾期未在申报系统完成推送的,或未报送项目建设方案的,我局将不予受理。试点项目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我局将结合试点项目申报情况,严格对照国家有关应用场景和建设方案编制要求,择优向国家能源局推荐。

 

 

 

重庆市能源局

2026年6月9日

(联系人:丁冲,联系电话:67575986,材料寄送地址:两江新区洪湖西路16号市能源局305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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