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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

发布时间:2026.06.12
发布部门:东莞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http://dgboc.dg.gov.cn/gkmlpt/content/4/4549/post_4549152.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批发和零售业
  • 扩产上规模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1. 销售活动品类的零售主体;2. 没有出现违规行为和相关投诉的企业。

扶持标准

按品类进行补贴,具体包括家电以旧换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脑)、数码产品购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及地方自主补贴品类(智能门锁、智能打印机、智能显示屏/投影仪、智能马桶/盖、适老化呼吸辅助医疗器械、数码相机/运动相机)。

申报材料

政策未明确列出具体申报材料,但需报送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及正式复函至市商务局市场规划与建设科OA邮箱。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第二批企业参加2026年东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通知

http://dgboc.dg.gov.cn/gkmlpt/content/4/4549/post_4549152.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明确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补贴品类(第一批)的通知》精神,我省新增了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补贴品类(第一批)。为做好有关活动工作,现组织符合条件的第二批企业报名参与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与活动范围及品类

(一)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品类。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脑6类家电产品。

(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品类。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

(三)地方自主补贴品类(第一批)。智能门锁、智能打印机、智能显示屏(含投影仪)、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适老化呼吸辅助医疗器械(含呼吸机、制氧机)、数码相机(含运动相机)6类产品。

二、参与活动要求

(一)参与条件

1.销售活动品类的零售主体。

2.没有出现违规行为和相关投诉的企业。

(二)报送要求。请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积极动员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参与。具体要求如下:

1.已成功参加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且没有出现违规行为和相关投诉的企业,原则上可延续参加2026年地方自主补贴品类(第一批)活动。

2.未参加过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即新增报名的企业,需请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说明新增原因,并参照活动流程指导企业报名。

3.目前我局已完成2024年、2025年清算,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及审核结果,部分企业需按要求退款,请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落实主管责任,督促辖区内企业按时足额完成退款工作。

请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上述要求梳理符合条件的名单并正式复函,报送至“市商务局市场规划与建设科”OA邮箱。

东莞市商务局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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