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依法经营。
(二)近三年(2023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无重大行政处罚及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批发、零售和餐饮业企业。
(三)支持主体为2024年年度和2025年全年收入达到规模以上标准,并于当年首次在经开区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批发、零售和餐饮业企业。
2025年经开区批发、零售、餐饮业企业首升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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