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组参赛条件:
- 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 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参赛项目知识产权须隶属于报名企业;
- 企业无严重失信记录。
2. 创业组参赛条件:
- 初创企业:注册时间不满2年的中小微企业(工商注册日期在2024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
- 创客团队:遵纪守法的创业团队、个人、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
- 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核心成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 初创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记录、创客团队成员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不得参赛。
3. 其他要求:
- 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其他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
- 历届“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获得过三等奖以上(含)项目不得参赛;
- 近三年全国500强项目不得参赛;
- 剽窃他人创新成果或使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将取消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