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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实景实训

发布时间:2026.06.18
发布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原文链接:https://gdii.gd.gov.cn/zwgk/tzgg1011/content/post_4914315.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数字化补贴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包括各省属国有企业、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身智能产业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具体要求:广州、深圳需选取重点场景单元不少于8个(覆盖工业、服务、特种领域中的两类);珠海、佛山、惠州、东莞等市需选取不少于3个;其他地市可结合实际报送工作计划。各央企需结合行业领域选取不少于10个重点场景,省级地区需选取不少于20个重点场景(覆盖工业、服务、特种领域中的两类)。

扶持标准

对实施效果好的区域和企业,在政策、标准、项目中予以倾斜支持;通过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供需对接活动及“AI+”具身智能产业共同体渠道推广先进经验;对优秀成果进行宣传推广;提供专项资金、政府奖励支持场景开放、技能攻关、应用推广、标准研制等。

申报材料

需提交《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实景实训工作计划表》(2026年6月24日报送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2026年6月30日前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专项行动成效总结(2026年11月13日报送广东省部门;2026年11月30日前报送国家部门)。

政策原文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转发关于联合开展2026年度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实景实训专项行动的通知

https://gdii.gd.gov.cn/zwgk/tzgg1011/content/post_49143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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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属国有企业,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身智能产业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联合开展2026年度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实景实训专项行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下称《通知》),请结合《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泛发动省内企业开放具身智能应用场景的通知》(粤工信数字产业函〔2026〕39号)有关要求,协同做好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实景实训专项行动有关工作。

一、工作安排

各地、各省属国企要对照国家部署,围绕工业、服务、特种领域,结合本地、本企业产业特色精准布局场景,打造实景实训空间,组建创新应用联合体,聚力开展技术攻关、应用验证与常态化部署,推动具身智能与优势产业深度融合。要积极挖掘典型案例与成熟模式,打造可复制推广的广东应用样板,依托产业交流平台加大宣传推介,助力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产业在全省加速落地、规模化发展。广州、深圳要依托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优势,主动谋划一批具有应用引领性、技术突破性和商业可行性的高价值标杆场景,在创新应用联合体组建和应用验证上走在前、作表率;其他地市要强化产业联动,推动区域内产业和创新资源协同攻关,形成产业合力。各单位要将专项行动融入本地、本企业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布局,统筹现有产业扶持资源加大配套支持。  

二、有关要求

请各相关省属国企结合所处行业领域选取不少于1个重点场景;广州、深圳选取重点场景单元不少于8个(至少覆盖工业、服务、特种领域中的两类),珠海、佛山、惠州、东莞等市选取重点场景单元不少于3个,其他地市可结合工作实际,参考本行动方案报送工作计划,开展相关工作。请于2026年6月24日填写《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实景实训工作计划表》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产业促进处)、省国资委(科技创新处)。2026年11月13日前,各单位全面总结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统计和梳理场景应用成效指标,填报专项行动成效总结,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产业促进处)、省国资委(科技创新处)。各地各单位要建立清单化管理台账,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分类施策破解推进难点,确保各项工作合规有序开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6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工信厅李瑞彪,18602036197;刘坤东,020-83133375;省国资委蔡敏,020-38306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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