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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

发布时间:2026.06.23
发布部门:深圳市龙华区商务局
原文链接:https://www.szlhq.gov.cn/bmxxgk/lhqswj/dtxx_152509/tzgg/content/post_12893623.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批发和零售业
  • 扩产上规模
  • 招商引资

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2. 项目所在地应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3.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无财政资金拖欠;4. 项目为实际建设或运营主体;5. 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拆分申报;6. 项目须配合报送工作进展数据;7. 资助金额不得超过项目实际有效总投入的50%;8. 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且绩效目标可考核;9. 业务覆盖5个及以上区或聚焦特定区域落地的专项条件(如服务次数≥5万次、常态化运营等)。

扶持标准

1. 业务覆盖5个及以上区的项目按实际有效投入20%资助,最高800万元,每个区支持项目不超过1个;2. 业务聚焦特定区域的项目按实际有效投入20%资助,最高100万元,每个区支持项目不超过3个;3. 实际有效投入指2025年9月30日至申报日的深圳项目投入,不含财政投资、外溢投入及不予支持内容(如新建商业综合体、办公场所装修等)。

申报材料

1. 基本材料:项目申报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信用报告;2. 专项材料:评分表佐证材料、项目成效总结、投入明细表及佐证材料;3. 分类型材料:业务覆盖5个及以上区需提交覆盖范围佐证(如场地使用记录)及服务次数佐证(如订单数据);业务聚焦特定区域需提交区域落地佐证(如产权证书)及常态化运营佐证(如运营台账、照片/视频)。

政策原文

龙华区商务局关于延长《2026年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事项》受理工作的通知

https://www.szlhq.gov.cn/bmxxgk/lhqswj/dtxx_152509/tzgg/content/post_12893623.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企业:

我局已于2026年6月23日发布《龙华区商务局关于开展〈2026年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事项〉受理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我区2026年度中央资金(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第一批)申报工作。

为充分保障各企业申报材料编制质量,预留充足的材料筹备与完善时间,本次系统申报截止时间延长至2026年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小姐、李小姐,电话:0755-23335596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商务局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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