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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工业遗产

发布时间:2026.06.22
发布部门: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原文链接:https://jx.ah.gov.cn/sy/wjgg/150582841.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文化领域
  • 其他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1. 工业特色鲜明,有一定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基础;2. 在安徽工业发展史或行业中有标志性意义和突出价值,体现安徽工业文化;3. 产权明晰;4. 已制定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5. 符合安徽省工业遗产评价指标要求。

扶持标准

扶持标准基于安徽省工业遗产评价指标,包含:1. 遗产价值(需满足至少1项1-8项二级指标,9-11项作为参考);2. 保存状况(12-14项二级指标均需达标);3. 管理水平(15-16项二级指标均需达标)。若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仅需符合遗产价值标准。

申报材料

需提交:1. 《安徽省工业遗产申请书》;2. 《安徽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所列文件资料;3. 遗产项目核心物项现状与历史对比照片及说明;4. 产权证明材料;5. 其他证明材料(历史文献、荣誉证明等);6. 5分钟高清视频资料(含普通话解说及字幕)。

政策原文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安徽省工业遗产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jx.ah.gov.cn/sy/wjgg/150582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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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工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政法〔2023〕24号)和《安徽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皖工信产业〔2026〕37号)要求,决定开展2026年安徽省工业遗产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需要工业特色鲜明,有一定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基础,在安徽工业发展史或行业中有标志性意义和突出价值,体现安徽厚重的工业文化,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产权明晰;

(二)已制定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管理制度、工作措施;

(三)符合安徽省工业遗产评价指标(附件1)要求。

二、申报程序

(一)按属地原则申报安徽省工业遗产。遗产所有权人为申报主体,填写《安徽省工业遗产申请书》(见附件2),同时提交《安徽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所列文件资料,经当地县(市、区)工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市工信局提出申请。

(二)各市工信局对本辖区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确定推荐名单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我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和现场核实,对评审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安徽省工业遗产,并公布名单。择优推荐安徽省工业遗产申报国家工业遗产。

三、报送要求

请各市工信局要深入挖掘工业遗产资源,积极组织相关遗产所有权人认真做好申报工作,于2026年7月31日前,将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

联系人:周菁;联系电话:0551-6287113262871938;

电子邮箱:zhoujing@ahjxw.gov.cn。

附件:1.安徽省工业遗产评价指标

2.安徽省工业遗产申请书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6月18日

相关附件:1、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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