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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

发布时间:2026.06.26
发布部门: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原文链接:https://whly.hebei.gov.cn/c/2026-06-26/585549.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文化领域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1. 清理项目:2023年立项未结项的项目需在7月22日前提交结项,逾期按撤项处理;2. 结项项目:2024年和2025年立项的项目,其中2024年项目应结尽结,2025年未完成预期成果的需提交延期申请(延期不得超过1年);3. 项目需完成立项时批准的《申报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 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2) 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且核心内容公开发表(文字复制比≤12%,需提供查重报告);(3) 著作10万字以上;4. 若成果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直接申请结项:(1) 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并注明项目名称;(2) 被省委、省政府重要文件吸收;(3) 转化为省委、省政府重要政策措施;(4) 被省级人大机关立法采用。

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1. 《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鉴定结项申请书》;2. 《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申请书》;3. 《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立项通知书》复印件;4. 项目研究成果简介;5. 项目研究阶段性及最终成果;6. 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7. 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执行变更申请书(申请过纸质变更的项目提交)。纸质材料需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胶装成册,封面加厚。著作类成果可单放。进入决策的项目需注明免于鉴定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科研部门公章)。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2026年度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公告

https://whly.hebei.gov.cn/c/2026-06-26/5855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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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6年度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结项受理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结项范围

1、 清理项目:2023年立项未结项的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对逾期未报的项目,我办将不再受理该项目的结项手续,按撤项处理。在本次结项期限前提交结项的项目,经评审,成果质量等不符合结项要求的,将终止项目研究。对被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从被终止的当年度起两年内不得申报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从撤项的当年度起三年内不得申报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

2、 结项项目:2024年和2025年立项的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

3、 2024年立项的项目应结尽结。2025年立项未完成预期成果目标的项目,须在管理系统提交延期申请,延期不得超过1年。

二、 结项条件

申请结项的项目已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报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须符合以下条件:1.论文,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2.研究报告,一般要求1万字以上,其主体核心内容公开发表。(总文字复制比一般不超过12%,提供查重报告);3.著作,一般要求10万字以上。

项目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进入决策,可直接申请结项:1.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并有明确采纳要求的项目(须在批示页显著位置注明“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字样);2.被省委、省政府及其综合部门重要文件吸收的;3.转化为省委、省政府及其综合部门重要政策措施的;4.被省级人大机关立法时采用的。

三、 结项方式

本年度结项采用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的方式开展,“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hbwlkyglxt.hebeitour.com.cn/)线上申请和线下纸质结项申请材料集中受理时间时间均截止至7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 结项程序

1、 项目负责人登陆“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管理系统”,按《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管理系统结项流程》线上申请结项鉴定,同时填写纸质结项材料(在结项审批书声明和结项报告处手写签名),交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结项的材料应是该项目最终研究成果,且与立项申请书、鉴定审批书中承诺的成果形式一致。

2、 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检查核实线上申请内容及纸质材料,完成线上审批,纸质材料审核处需要盖章、签名并签署审核意见签,统一报送。

3、 省文化艺术和旅游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结项材料进行鉴定。材料不合格,不予结项鉴定。

五、 结项材料

已到期的并已完成预期成果目标的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负责人,统一按以下目录组织纸质结项材料。

1、 《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鉴定结项申请书》;

2、 《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申请书》;

3、 《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4、 项目研究成果简介;

5、 项目研究阶段性及最终成果;

6、 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

7、 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执行变更申请书(申请过纸质变更的项目提交)

纸质材料一式五份,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按上述顺序编排,左侧胶装成册,封面加厚。材料研究成果为著作的,可将著作单放。进入决策的项目,注明免于鉴定的理由,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加盖申报单位科研部门公章,连同最终成果上报。

相关文件材料包括《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鉴定结项申请书》《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管理系统结项流程》等可在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管理系统主页上查询、下载。

六、 联系方式与咨询电话

纸质结项材料报送至石家庄市裕华区育才街175号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0311-85821434,不受理个人报送。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王鹏18633079323

高旭梦13400495575

特此公告。

 

 

河北省文化艺术和旅游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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