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报单位须为制造业企业(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GB/T 4754-2017分类为准)。
2. 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纳税记录良好。
3. 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未被纳入严重失信名单。
4. 项目在辽宁省域内实施,符合产业政策要求,2024年1月1日后依法办理核准或备案(创新载体建设、智改数转等项目除外)。
5. 贷款用途重点用于设备投资(含配套软件)。
6. 已与经办银行签订合法贷款合同且贷款已实际发放。
7. 排除情形:项目用地/土建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国家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其他不得支持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