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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热能高质量开发利用

发布时间:2026.07.02
发布部门: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fgw.sh.gov.cn/fgw_ny/20260702/18539c8d03aa4ca48c28cc6d2848420c.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新能源与节能
  • 资源与环境
  • 科技创新
  • 节能减排
  • 专精特新
  • 碳达峰

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需符合以下三类地热能试点方向:1.浅层地热能(工业建筑、农业设施、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领域,推广含水层储热、污水源江水源热泵、地埋管等模式);2.中深层地热能(规模化利用和井下换热技术推广);3.多元化应用(地热能与其他绿色能源耦合、老旧项目设备更新改造、区域能源站供应等)。项目需符合国家能源局及上海市关于地热能高质量开发利用的技术路线、投资运营模式及管理流程要求。

扶持标准

国家能源局统筹公布试点名单并指导项目建设;优先支持试点项目使用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节能降碳、设备更新改造等资金渠道;试点实施中需每半年报送进展报告;鼓励探索可复制推广的技术路线与运营模式,推动井下换热技术经济水平提升。

申报材料

需提交《XX省(区、市)地热能高质量开发利用试点申报表》,内容包括:试点名称、所在地、地区基本情况(经济、能源结构、地热资源等)、试点方向(含中深层/浅层/多元化应用)、重点项目(规模、实施主体、效果)、保障措施(支持政策)、预计建成时间。项目承担单位及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需盖章,并附联系人及电话。

政策原文

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地热能高质量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的函

http://fgw.sh.gov.cn/fgw_ny/20260702/18539c8d03aa4ca48c28cc6d2848420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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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地热能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地热能高质量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现转发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关于申报范围

  结合国家要求和上海城市实际,重点征集以下三类地热能试点项目。

  一是浅层地热能。聚焦工业建筑、农业设施、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领域,推广先进技术路线和高效投资运营模式,优化项目建设管理流程,推动含水层储热、污水源江水源热泵、地埋管等多种模式的浅层地热能集群化利用。

  二是中深层地热能。探索中深层地热能规模化利用和井下换热技术推广。

  三是多元化应用。推动地热能与其他绿色能源耦合、老旧存量地热能项目设备更新改造、区域能源站供应等模式。

  二、关于组织实施

  1.关于项目申报。请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住建委、市交通委、市农委、市文旅局、市房管局等支持,梳理相关领域适合开展地热应用的项目,于7月15日前函告我委。请各区发展发展改革委、相关管委会按照《通知》要求,按属地原则组织项目单位编制试点项目方案并填写试点申报表(见附件),2026年7月15日前转报我委。我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试点进行评估,择优报送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将统筹公布试点名单,指导试点项目建设。

  2.关于试点实施。各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积极协调试点项目建设,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定期报送项目进展,推动试点项目在2028年7月前建成投运。请市级主管部门支持做好项目建设指导。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程   021-23119484

  附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地热能高质量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26日

相关附件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地热能高质量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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