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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技与金融结合

发布时间:2026.07.10
发布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原文链接: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923270.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金融业
  • 金融惠企
  • 科技创新
  • 创业扶持
  • 融资贷款补贴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为广东境内注册成立的创业投资企业或创业投资管理企业,且满足以下条件:1. 按相关规定在发改部门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2. 税务部门实行“查账征收”计征所得税;3. 未清盘退出且至申报截止日期未清盘。具体条件分专题:专题一要求创业投资企业由孵化器、技术源头单位等发起,实缴出资比例及时间需符合规定;专题二要求申报单位直接投资或管理的基金产品投资于符合条件的初创科技型企业,且持股比例低于50%。此外,申报单位不得存在重大违规、信用不良等情形。

扶持标准

专题一:根据2025年实缴出资额分段计算后补助:1. 不超过1000万元部分按3%;2. 1000-5000万元部分按1.5%;3. 超过5000万元部分按1%。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00万元。专题二:根据初创企业设立时间给予后补助:1. 设立≤2年按10%;2. 2-4年按6%;3. 4-5年按4%。实际投资额不含财政资金部分。

申报材料

需提交:1. 科创基金后补助申请表;2. 资质证明、备案证明、实缴出资证明、合伙协议等佐证材料;3. 符合申报条件1的孵化器统计报表或条件2的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证明。专题二需提供投资证明、初创企业资质证明(如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设立时间等)及银行转账凭证。

政策原文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7年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923270.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省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创)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产业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强化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加快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链,省科技厅现发布2027年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坚持诚实守信原则,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严禁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将收回财政资助资金,并按有关规定将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行为管理,与其他社会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2.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3.在国家、省级科技计划信用信息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的涉案信息中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有相关社会领域信用失信记录;

4.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列为异常机构,或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等情形;最近三年受国家或地区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或存在重大事项正在接受司法部门、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

(三)本年度申报指南包括四个专题。其中,专题一、专题二和专题三等专题,同一家单位同一个专题仅限申报一个项目,同一专题申报两项及以上项目的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提交有关资料。

三、申报程序

(一)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开设个人用户账号的权限。申报单位通过单位账号设立单位科研管理人和财务管理人账号,再由单位科研管理人账号设立项目申报人账号。创业投资机构及其他首次申报的单位注册填写单位信息时,按属地化原则,“主管单位”选择单位注册地所在区的科技主管部门。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申报。项目采用在线申报,项目申报人按本指南规定在线填写申报书、提供相关资料,提交本单位财务管理人和科研项目管理人审核后,提交推荐单位(即各级主管部门)审核。

(三)审核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四)申报材料报送。各级主管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各单位下载并打印纸质申报书一式1份(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和真实性承诺函),签名并盖章后送交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四、有关说明

(一)根据省政府政务服务“四免”专项工作要求,我厅阳光政务平台可提供电子证照应用服务。对政府部门核发的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可通过阳光政务平台电子证照关联功能,获取已有相关电子证照材料,进一步简化优化材料填写和上传工作。

(二)申报时间。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至8月17日17:00,各级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17:00,书面申报材料一式1份送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广东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邮编:510033)

联系电话:业务咨询:020-87687660;83163838

技术支持:020-83163338

附件:2027年广东省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申报指南

省科技厅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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