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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

发布时间:2026.07.21
发布部门:三明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http://swj.sm.gov.cn/xxgk/tzgg/202607/t20260721_2261907.htm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批发和零售业
  • 数字化补贴
  • 扩产上规模

申报条件

1. 依法注册登记并在三明从事商事活动的市场主体,主营家电或数码智能产品零售业务,实行财务独立结算,具备完善的进销存订单管理系统。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有效防范骗补、套补等违规行为的内控能力;2025年期间被发现疑似套补且未完成整改或情况说明的企业,此次不予报名。 3. 主营家电品类为空调、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电视机、电脑、热水器等6类(均为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数码智能产品品类为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需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按区域规范化管理。 4. 自愿参与活动,具备资金垫资能力,能开具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接受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并配合提供佐证材料。 5. 配合第三方服务机构上传销售数据(含商品条码、S/N码、能效标识、交易时间、发票信息等),线上交易需回传物流单号,手机产品需现场实名购买并拍摄S/N码、IMEI码照片。 6. 企业管理运营规范,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021年以来无违法违规记录。 7. 签订诚信经营承诺协议,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虚开发票、合谋套补,所售产品价格不高于市场价。 8. 家电以旧换新企业需建立废旧家电回收渠道,提供“上门送新并收旧”服务,按月报送销售和回收数据;数码智能产品企业鼓励建立回收渠道。 9. 建立退换货台账,按要求处理退换货及补贴资金(退款不含补贴资金,退货需退还补贴资金至财政账户)。

扶持标准

未明确具体补贴金额或比例,仅提及企业可参与家电以旧换新及数码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具体标准需依据《福建省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闽商务规〔2026〕4号)等上级文件执行。

申报材料

未明确具体材料清单,仅要求企业通过报名平台填写报名材料,需配合第三方服务机构上传销售数据、发票信息、物流单号、产品实名购买照片等信息。

政策原文

三明市商务局关于征集2026年第二批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商家的公告

http://swj.sm.gov.cn/xxgk/tzgg/202607/t20260721_2261907.htm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福建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商务规〔2026〕4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现公开征集第二批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商家(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 年7月 31日17:00止,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弃权。后续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分批征集活动参与企业。

02 征集对象

依法注册登记并在三明从事商事活动的市场主体,且具备开展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及数码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相关条件的家电、数码智能产品销售企业。

03   申报企业条件及要求

企业自愿报名参加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活动的,需满足以下条件和要求:

1.依法注册登记并在三明从事商事活动的市场主体,主营家电或数码智能产品零售业务,实行财务独立结算,具备完善的进销存订单管理系统。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有效防范骗补、套补等违规行为的内控能力;2025年期间被发现疑似套补且未完成整改或情况说明的企业,此次不予报名。

3.主营家电品类为空调、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电视机、电脑、热水器等6类(均为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主营数码智能产品品类为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企业需具备较强的用户覆盖和区域服务能力,拥有完善的配送、安装、调试、维修、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体系,能按区域进行规范化管理;因服务不到位、不及时引发大规模消费者投诉或产生严重舆情的,将按程序取消参与以旧换新活动资格。

4.自愿参与本次活动,且具备一定的资金垫资能力,确保补贴资金的申报、使用、结算各环节流程清晰、账目可查;能够按照活动要求开具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主动接受主管部门委派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并配合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5.能按照核销和审计工作要求,配合第三方服务机构及时、准确上传相关资料,包括销售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品牌名称、规格型号、S/N码、能效标识、品类状态、销售方式(线上/线下)、销售金额、补贴金额、支付金额、交易完成或商品退回时间、交易小票、发票开票时间、发票及发票号、收货地区编码、收货地址等,无能效标识的统一回传为“无”。涉及线上交易的补贴产品,还需回传物流单号、签收时间;手机产品需实行现场实名购买或签收,现场开封并拍摄开机后带S/N码、IMEI1码、IMEI2码的照片上传备案,相关回传字段将根据上级部门要求适时调整。

6.企业管理运营规范,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021年以来参与我省、市历次政府消费券活动和以旧换新活动无任何违法违规记录。

7.参与企业需签订诚信经营承诺协议,做到合规经营,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以次充好、不进行虚假宣传;所售补贴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同类产品线上线下市场价格;不得通过虚开发票、明买暗退、合谋套补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资金,不得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不合理附加条件;需完整保留全流程交易数据,主动接受审计、巡查等监督检查。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活动规则的企业,一经查实,立即追回补贴资金,取消其参与本次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及我省其他相关促消费活动的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企业(不含数码智能产品购新),必须建立、健全废旧家电回收渠道,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上门送新并收旧”一站式服务;活动期间需按月向属地县(市、区)商务局报送补贴产品销售额和废旧家电回收数量,回收的废旧家电须交由有资质的拆解企业处理。鼓励数码智能产品销售企业建立、健全产品回收渠道。

9.参与企业需建立规范的退换货台账,按要求处理退换货及补贴资金:退换货发生在财政资金兑付之前的,消费者支付金额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退款金额不含补贴资金;退换货发生在财政资金兑付期内的,相应抵扣企业后续补贴资金额度;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清算之后的,企业需在退货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足额退还至三明市财政指定账户。

04   申报流程

1.自主报名。按照自愿自主的原则,有意参与活动的企业,于7月31日17:00前通过网页(https://fjlike.95516.com/zsmarket/ylyjhx/)或扫描二维码进入“商户报名平台”填写报名材料。

 

2.报名审核。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及复审。

3.公开发布。经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审核通过的活动参与企业名单,将在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公众号等平台上公开发布。

05   相关要求

 

1.活动期间,我市将结合工作实际,对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进行优化完善,在活动全程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及时取消参与资格。

2.本次征集公告有关要求如遇国家、福建省相关政策调整的,参与企业需无条件配合政策调整及相关工作安排。

3.已完成报名的商家,本次无需重复报名。

 

06

报名联系方式

 

三元区商务局:0598-8213099

沙县区商务局:0598-5829306

永安市商务局:0598-3634987

明溪县商务局:0598-2810459

清流县商务局:0598-5369863

宁化县商务局:0598-6826726

大田县商务局:0598-7267733

尤溪县商务局:0598-6323097

将乐县商务局:0598-2322513

泰宁县商务局:0598-7866156

建宁县商务局:0598-3988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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