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报主体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可联合生产性服务业企业、高校等作为联合申报单位;2. 申报主体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特别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3. 报送场景需符合征集内容要求,具备较强借鉴意义和复制推广价值。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2026年服务型制造融合应用场景的通知
http://gxj.zhangzhou.gov.cn/cms/infopublic/publicInfo.shtml?id=20691045671340004&siteId=5304183609075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