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 以满足农村生产生活用能需求为主的村镇微能网(群),需构建以绿电利用为核心、非电可再生能源利用同步发展的公益性微能网,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不低于50%,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40%;2. 以满足村镇工商业用能需求为主的综合微能网,需建设多能互补的高效能源系统,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不低于50%,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60%;3. 边远地区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智能微电网)或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的应急型微电网,需具备离并网切换能力及黑启动功能。项目需由电网企业牵头实施或第三方机构(不含中央电网企业)投资建设,且需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及地方政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