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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

发布时间:2026.07.27
发布部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原文链接:https://dara.gd.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4958023.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农业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1. 申报地需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补改投”试点地级市;2. 项目需符合主导产业方向(如丝苗米、甘薯、荔枝、柚子、陈皮、化橘红、优质生猪、黄鸡、茶叶等);3. 项目需具备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功能,优先支持产业基础好、符合市场需求且前期工作完成较好的项目;4. 2025、2026年已安排“补改投”项目的地市,若财政资金支出未达时序进度则不予安排;5. 项目需完成土地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6. 股权投资类项目需完成尽职调查、签订投资协议并明确投资比例、分红机制等内容。

扶持标准

1. 支持项目类型包括注入资本金、直接投资、股权投资;2. 第一批财政资金申请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3. 优先支持已投资运营的“链主企业”或农业龙头企业且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4. 股权投资类项目收益按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5. 项目需体现对扩大新市场、提质升级原有市场、形成农业新质生产力的支撑作用。

申报材料

1. 项目资金汇总表(附件1);2. 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含项目总体情况、投资主体情况、资金预算、绩效目标、前期工作完成情况、风险分析等,附件2);3. 佐证材料(如不动产权证、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尽职调查报告、投资协议等,附件3);4. 地级市申报函件及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

政策原文

关于做好2026年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补改投”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

https://dara.gd.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4958023.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地级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深化“补改投”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2026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补改投”试点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2024-2026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补改投”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粤农农函〔2024〕1322号)要求,结合试点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谋划项目

坚持市场导向,立足全产业链协同发展,聚焦引育农业新质生产力,深入开展主导产业研究,围绕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谋划项目。

(一)聚焦“一品一策”,推动重要特色农产品高质量发展。

重点对丝苗米、甘薯、荔枝、柚子、陈皮、化橘红、优质生猪、黄鸡、茶叶等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市场广阔、潜力较大的广东特色产业进行支持(金鲳、生蚝、海鲈、鱿鱼由海洋牧场资金安排)。

(二)着力补齐产业配套设施短板。按需布局建设一批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基地(节点)、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等产业配套设施。项目谋划要充分体现对扩大新市场或促进原有市场提质升级、推动产业链补链延链、形成农业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支撑作用。鼓励已建成并运营良好的项目通过改扩建等方式提升服务能力。

(三)统筹安排项目资金。要优先支持产业基础较好、项目建设符合市场需求且相对成熟、前期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项目。对2025年已安排“补改投”项目的试点地市,截至本次申报截止日,财政资金支出未达到时序进度的地市(依据立项时绩效目标表),本次不予安排。

二、扎实做好前期工作

围绕相关主导产业统筹组织开展前期工作,加强指导监督,抓早抓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采取股权投资方式实施的,需由市县政府选定受托管理机构,指导受托管理机构对被投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和评估(包括对项目实施主体的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尽调评估、市场环境、技术风险等)、与被投企业签订投资协议,投资协议需明确投资比例、分红机制、退出机制、让利机制等内容。鼓励采用优先股方式开展投资,收益按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原则确定。

(二)采取注入资本金或直接投资实施的,需由市县政府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包括市场、技术、财务、社会效益等分析)、完成项目报建施工手续(包括土地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期准备工作,资产建设或设备购置方案清晰,未来运营模式明确。优先支持在当地已经投资运营的“链主企业”或农业龙头企业且签订了实质性合作协议、具备清晰运营方案的项目。

(三)强化项目论证与风险防控。切实强化论证,谋实项目。涉及投资建设标准化通用厂房等经营性资产并开展合作经营的项目,应重点关注资产的持续运营能力,合作方案(如租赁、“保底+分红”等)应确保资产在使用期内能够获得合理收益。对直接购置非标定制生产设施设备的项目,需进一步强化论证。确有必要购置的,原则上要采取股权投资方式实施,与合作企业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坚决杜绝因方案设计不公允导致财政资金权益受损。项目方案要设定风险预警、亏损容忍机制等风控措施,避免出现资产闲置、难以运营等情况,力争项目取得实效。

三、分批提交资金申请

各地须根据前期工作完成情况按程序向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报送财政资金申请材料。每个地市可申报不超过3个主导产业(详见附件4),2026年第一批未立项项目可修改完善后重新申报,也可更换项目重新申报,每个主导产业首次财政资金申请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各地报送材料须以市人民政府或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上报,于10月10日前按附件要求提交“补改投”项目简介、项目资金汇总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每个子项目需单独制定方案)和佐证材料。请用A4皮纹纸装订成册(首页盖章,含目录、页码,内容清晰),并在书脊位置注明清楚。

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补改投”试点项目资金申请分批开展评审,结合评审情况,对产业基础较好、项目建设符合市场需求且相对成熟、前期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项目予以支持。

四、有关要求

请各地于2026年10月8-10日登陆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财政金融支农综合应用平台(https://czjrz.n.dagri.gov.cn//)填报项目。

地级市申报函件、申报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3份邮寄至广东省农业环境与耕地质量保护中心(省农业农村投资项目中心)苗运豪同志(联系电话:020-37288961)。

附件:1.XX市XX产业“补改投”试点项目资金汇总表(XX年度第XX批)

      2.XX市XX产业“补改投”试点XX项目实施方案(XX年度第XX批)(参考提纲)

      3.佐证材料附件清单

      4.省级现代农业产业“补改投”试点申报指标情况

(联系人:刘智新,联系电话:020-37288032)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6年9月15日

相关附件:关于做好2026年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补改投”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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