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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

发布时间:2026.07.27
发布部门: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www.shantou.gov.cn/jxj/zwgk/tzgg/content/post_2555634.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新能源与节能
  • 资源与环境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碳达峰
  • 节能减排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所属行业需属于汽车、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机械、纺织、有色金属、钢铁、建材、石化化工、其他制造业或算力设施领域,并满足单位能耗碳排放、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等零碳工厂建设指标要求(具体指标需参考《通知》原文)。

扶持标准

未明确具体扶持标准,仅提及纳入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的政策支持,需结合《通知》原文进一步确认。

申报材料

1. 企业申报材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提交);2. 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推荐汇总表(附件2);3. 推荐文件;4. 企业申报材料盖章扫描电子版。

政策原文

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ww.shantou.gov.cn/jxj/zwgk/tzgg/content/post_2555634.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功能区、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6〕3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要求和流程,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拟申报的企业应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提交申报材料。请相关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过管理平台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于2026年8月3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推荐,将推荐文件、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及企业申报材料(盖章扫描电子版)等一并报送我局。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ofd

附件2:建设名单推荐汇总表.docx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27日   

(联系人:欧阳怡聪 联系电话:0754-889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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