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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

发布时间:2026.07.20
发布部门: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原文链接:https://nync.hebei.gov.cn/upload/1/cms/1785226994667.pdf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农业
  • 人才政策

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1. 年龄55周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身心健康;2. 在本地从事主导、优势、特色产业满3年以上;3. 产业经营良好,热衷联农带农,参训意愿强烈;4. 符合条件的支农和帮扶乡村振兴岗位‘三支一扶’人员、农创客、乡村工匠、乡村规划建设人才等可纳入范围;5. 参加过‘头雁’项目的学员不再参加。培育名额向农村集体经济收入薄弱村倾斜。

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1. 《河北省‘头雁’项目人员申请表》(附件3);2. 《河北省‘头雁’项目学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3. 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4. 系统线上初审完成的个人信息填报。

政策原文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遴选推荐河北省2026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学员的通知

https://nync.hebei.gov.cn/upload/1/cms/17852269946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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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遴选推荐河北省2026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学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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