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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省市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

发布时间:2026.08.03
发布部门: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gxj.gz.gov.cn/yw/tzgg/content/post_10948792.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良好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 近三年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5. 具有组织和执行相关项目所必需的人员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扶持标准

工作经费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

申报材料

1. 申请书(含申请单位情况介绍);2. 单位基本情况表;3. 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4. 能证明本单位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5.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6. 工作方案(含总体思路、工作开展方式、时间进度、经费使用方案等);7. 专职工作人员及项目人员情况;8. 报价情况。

政策原文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遴选协助开展2027年省市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书面评审和现场核查工作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https://gxj.gz.gov.cn/yw/tzgg/content/post_10948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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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7年省市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评审工作,我局拟遴选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2027年省市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书面评审和现场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协助开展2027年省市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书面评审和现场核查工作。

二、项目征集的起止时间

2026年8月3日至8月7日(5个工作日)

三、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良好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近三年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具有组织和执行相关项目所必需的人员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委托事项工作内容

对征集到的2027年省市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协助开展书面评审和现场核查工作,主要包括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和书面评审,并去项目建设地进行现场核查和完工评价,以及评审(核查)结果的复核汇总。

五、工作进度要求

在2026年9月底完成受托工作。

六、工作经费

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

七、交付成果

受托单位组织完成所有工作并提交1份评审报告。

八、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遴选的单位需提交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情况介绍),并附以下材料:

1.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能证明本单位能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5.工作方案(包括总体思路、工作开展方式、时间进度、经费使用方案等);

6.专职工作人员情况、参加项目人员情况;

7.报价情况。

九、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材料请密封于不透光的文件袋(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U盘或光盘形式),并加盖贵单位公章,封面请注明“xxx项目”。请于2026年8月7日18:00前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资金项目部(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府前大厦405室,邮政编码:510032),联系人:谢小姐、李先生,联系电话:83757059、83757015,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十、签订委托合同

我局将组成内部评标工作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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