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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

发布时间:2026.08.04
发布部门: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原文链接:http://www.zs.gov.cn/zjj/gggs/content/post_2639824.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知识产权奖励

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需为中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已挂牌运行的知识产权维权中心或快速维权服务中心(专利保护方向);镇街市场监管分局(商标监管方向)。2. 申报单位需具备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管理架构和议事议程,配备5名以上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扶持标准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立项数量为1项,资金支持不超过10万元。具体立项需根据2027年省局下达的专项资金文件、实际到位资金额度及相关规定统筹确定。

申报材料

1. 项目申报书;2. 单位注册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 能佐证申报书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4. 单位银行开户证明;5. 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2027年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申报储备工作的通知

http://www.zs.gov.cn/zjj/gggs/content/post_26398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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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7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转移市县部分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申报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6〕335号)和《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管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市监〔2024〕236号)的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7年度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保护类项目申报储备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项目要求(详见附件)提交纸质及电子版材料。

二、申报时间

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注意事项

本次申报及评审结果仅作为确定我市2027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保护类项目申报储备的重要依据。我局将依据2027年省局下达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文件、实际到位资金额度及相关规定,统筹研究确定具体立项事宜,并按程序组织实施。

四、申报咨询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联系人:郑君达、钟薇;联系电话:0760-88166027、0760-88166021。

附件:1.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项目

     2.加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项目

     3.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项目

     4.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支撑项目     5.数据知识产权推广项目         6.地理标志产品特色质量提升项目

     7.地理标志基层治理项目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3日   

 

附件1: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项目.doc

附件2:加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项目.doc

附件3: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项目.doc

附件4: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支撑项目.doc

附件5:数据知识产权推广项目.doc

附件6:地理标志产品特色质量提升项目.doc

附件7:地理标志基层治理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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