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主体需为在我国境内依法注册经营的单位,具备开展赋能所需的场所设施及专业人才团队,拥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申报单位应重视研发投入,拥有赋能资源相关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或服务模式成熟度较高。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事故(事件),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所申报的赋能资源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具备实际落地案例,可操作性和可推广性良好,能有效帮助企业降本增效、转型升级,并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关于开展第二批制造业赋能资源遴选的通知
http://gxj.huizhou.gov.cn/gkmlpt/content/5/5826/post_58260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