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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

发布时间:2026.08.03
发布部门:潮州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kjj/tzgg/content/post_4010236.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研发投入补贴

申报条件

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为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以及港澳特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 2. 项目牵头单位应在该领域具有显著优势,具备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承担项目的核心研究组织任务。 3. 项目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5家,各参与单位均应承担实质性攻关任务。 4. 项目负责人应来自项目牵头单位,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组织实施,非牵头单位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需提供聘用协议、原单位同意函及本人投入时间承诺函。 5. 申报单位需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6. 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 有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验收的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 有项目逾期一年未验收或当年度已申报2项 - 有在研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未完成验收 - 同一项目多头或重复申报 - 项目主要内容已获省科技计划立项 - 省内单位项目未经科技主管部门推荐 - 存在科研严重失信行为或社会信用黑名单记录

扶持标准

1. 财政经费支持: - 方向1.1(分布式智算中心空芯光纤互联关键技术与应用)拟支持1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项。 2. 立项项目分阶段拨付财政资金,视年度预算及项目落地情况分批支持。 3. 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比例要求: - 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自筹经费≥70% - 非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自筹经费≥50% 4. 鼓励项目所在地市联合资助,财政资金分配与任务量相适配,牵头单位原则上分配最大份额。

申报材料

1. 在线提交材料: - 技术、财务、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承诺函、推荐函等佐证支撑材料 - 企业需上传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 项目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需提供相关说明 2. 纸质材料: - 项目申报书、任务书(立项后提交,需签名盖章) 3. 其他: -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需加盖单位公章)

政策原文

潮州市科学技术局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量子创新应用”专项项目的通知

https://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kjj/tzgg/content/post_4010236.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市有关部门,各县(区)科技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量子创新应用”专项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6〕172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单位和项目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为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支持产学研联合申报,原则上同一项目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5家。

二、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符合省通知申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用账号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查看具体指南文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申报指南文件仅供申报人作为申报参考使用,不得转载发布。

(二)项目如获立项,申报相关纸质件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1月23日17:00。县(区)科技行政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8日17:00。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0768-2393559;

系统技术支持:020-83163930、83163338。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量子创新应用”专项项目的通知(请通过以下网站链接查阅:https://gdstc.gd.gov.cn/zwgk_n/tzgg/)

潮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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