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报主体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依法经营,近三年(2023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 商业综合体项目需满足:体量≥2万平方米;辐射周边1.5km以上消费客群;融合商业零售、餐饮、休闲、娱乐、文化、教育等功能;2025年组织过有市场知名度的专项活动;当季度促消费投入≥100万元且销售额同比增速≥经开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年目标增速。
3. 不予支持情形: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禁止类/限制类;纳入全市联合惩戒‘黑名单’;纳入北京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经审议具有其他不予支持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