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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标准化战略

发布时间:2026.08.26
发布部门: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s://scjgj.jiaxing.gov.cn/col/col1542478/art/2026/art_127acd7fdf8b4860aabfed48080be9f8.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成果奖励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1. 标准制定:牵头制定(排名第一位)并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或地方)标准、'浙江制造''浙江服务''浙江农产'标准的企业和机构;参与制定(排名第二位至第四位)并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企业和机构。(标准发布时间在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 2.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组建国际、国家、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委会秘书处的企业以及研究开发和检验检测等其他组织。(成立文件时间在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 3. 标准化试点项目:通过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的单位。(上级验收结果文件时间在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 4. 以上项目均不重复申报奖励。

扶持标准

1. 标准制定:牵头制定国际标准奖励100万元,国家标准30万元,行业(或地方)标准20万元,'浙江制造''浙江服务''浙江农产'标准20万元;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奖励30万元,国家标准15万元。 2.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际级100万元,国家级50万元,省级20万元。 3. 标准化试点项目:国家级最高30万元,省级最高20万元。

申报材料

1. 已发布的标准文本或成立文件或上级验收结果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2. 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申报单位的廉洁诚信承诺书。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2027年度市本级标准化战略资金补助申报的通知

https://scjgj.jiaxing.gov.cn/col/col1542478/art/2026/art_127acd7fdf8b4860aabfed48080be9f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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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各有关企业:

为鼓励企业(机构)积极开展标准化工作,营造标准创新良好氛围,根据《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嘉委发〔2022〕17号)等文件规定,现开展2027年度市本级标准化战略奖励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标准制定

对牵头制定(排名第一位,不含修订)并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或地方)标准、“浙江制造”“浙江服务”“浙江农产”标准的企业和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20万元奖励,对参与制定(排名第二位至第四位)并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企业和机构,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奖励。(标准发布时间在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

(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对承担组建国际、国家、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委会秘书处的企业以及研究开发和检验检测等其他组织,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专项补助。(成立文件时间在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

(三)标准化试点项目

对通过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奖励。(上级验收结果文件时间在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

以上项目均不重复申报奖励。

二、申报材料

已发布的标准文本或成立文件或上级验收结果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申报单位的廉洁诚信承诺书。

三、申报流程

各申报主体登录嘉兴市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点击首页嘉兴市惠企政策直通车进入申报界面,在线填写并提交相关表单和材料。

四、时间要求

申报时间: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12日。

审核时间:2026年9月13日至2026年9月20日。

五、其他事项

1.请南湖区局、秀洲区局、经开分局及时通知辖区企业按时申报,并做好申报企业的线上审核工作。

2.资金奖励将于2027年财政预算资金下达后兑付,市级财政承担比例不超过补助金额的50%,请各区做好预算管理,及时足额配套资金。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吴双双;联系电话:83689053。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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