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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6.08.31
发布部门: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www.bjtzh.gov.cn/bjtz/zwgk/zcwj/bmwj/2026083114394143876/index.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新材料
  • 电子信息
  • 研发投入补贴
  • 配套资助
  • 科技创新
  • 专精特新
  • 数字化补贴

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为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和为以上企业提供服务的公共服务机构。 2. 申报单位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且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和重大安全事故。 3. 申报单位自愿填写相关材料并承诺真实性、准确性。 4. 同一项目、事项符合多项条款或通州区其他扶持政策的,按“从优不重复”原则支持。

扶持标准

1. **梯度培育**: - 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近两年研发费用均≥100万元):最高20万元一次性支持。 -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近两年研发费用合计≥1200万元):最高80万元一次性支持。 - 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企业(近两年研发费用合计≥1200万元):最高100万元一次性支持。 - 单个企业不重复支持,晋级仅补差额。 2. **高质量发展**: - 获国家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高质量发展项目支持的企业,按市级资金50%比例配套,单年最高150万元。 3. **首制首试首用**: - 获市级“首流片”“首试产”“首方案”项目支持的,按市级资金50%比例配套,最高300万元一次性支持。 4. **创新攻关**: - 揭榜中央部委“揭榜挂帅”任务:最高50万元一次性支持。 - 揭榜北京市“揭榜挂帅”任务:最高30万元一次性支持。 5. **公共服务载体建设**: - 获市级资金支持的服务载体,按市级资金50%比例配套,最高100万元。

申报材料

1. 项目申报表(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公章)。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专精特新资质证书或公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 2024年和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在财政部平台备案并含验证码)。 5. 相关证明材料(如“首制首试首用”项目证明、揭榜任务证明等)。 6. 其他相关材料。 7. 纸质材料要求: - 一式两份,A4胶装,封面含单位名称、申报方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与骑缝章。 - 电子版按清单顺序排列,线上提交至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

政策原文

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指南》的通知

https://www.bjtzh.gov.cn/bjtz/zwgk/zcwj/bmwj/2026083114394143876/index.s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企业研发投入、项目攻关,持续增强产业链韧性,提升产业链水平,加快推动形成与副中心定位相匹配的高质量发展产业格局,依据《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现发布《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指南》的通知。

一、支持方向

方向1支持梯度培育。对近两年研发费用均不低于100万元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最高给予20万元一次性支持;对近两年研发费用合计不低于1200万元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最高给予80万元一次性支持;单个企业不重复支持,如有晋级,仅享受差额支持。对近两年研发费用合计不低于1200万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支持。(详见附件1)

方向2支持高质量发展。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对获得国家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支持的专精特新企业,按照不超过市级支持资金50%比例给予配套支持,单个企业年度最高支持150万元。(详见附件2)

方向3支持“首制首试首用”。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开展“首制首试首用”。对获得市级支持的“首流片”、“首试产”、“首方案”项目,按照不超过市级支持资金50%比例,最高给予300万元一次性支持。(详见附件3)

方向4支持创新攻关。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承担国家和北京市重点科研任务,积极参与国家“卡脖子”技术及国产替代项目攻关。对成功揭榜中央部委以“揭榜挂帅”方式发布的创新任务的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支持;对成功揭榜北京市以“揭榜挂帅”方式发布的创新任务的企业,最高给予30万元一次性支持。(详见附件4)

方向5支持公共服务载体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专精特新特色园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等服务载体向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服务。对获得市级资金支持的以上服务载体的运营管理主体,按照不超过市级支持资金50%比例,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详见附件5)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和为以上企业提供服务的公共服务机构。

(二)申报单位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且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和重大安全事故。

(三)申报单位自愿按照要求填写相关材料,承诺相关事项,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措施多项条款或通州区其他扶持政策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一)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17时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单位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按要求注册或登录单位账号,按照各项条款具体要求,于申报期内上传并提交电子版材料进行线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东关一街1号院复地金融中心B座16层)。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单位所提交的纸质资料与电子版资料内容必须严格一致,如发生不一致情况,以纸质资料为准。申报说明见附件。

(二)纸质版申报资料应规范制作,按照申报资料提交要求顺序排列,A4规格胶装,封面需含申报单位名称、申报方向信息、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与骑缝章;电子版文件需按提交资料清单顺序排列。

(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老师

联系电话:010-80886712

附件1.支持梯度培育申报说明

附件2.支持高质量发展申报说明

附件3.支持“首制首试首用”申报说明

附件4.支持创新攻关申报说明

附件5.支持公共服务载体建设申报说明

                                                                                                 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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