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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湾区标准

发布时间:2026.09.03
发布部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s://amr.gd.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4950865.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科技成果奖励

申报条件

申报案例需基于已发布的‘湾区标准’,并符合以下原则:1. 真实性(基于实际应用,数据翔实、佐证充分);2. 示范性(具有行业代表性及示范引领作用);3. 成效性(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

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1. 案例内容(1500-2000字,含相关数据、图表、视频材料);2. 可编辑格式的案例材料及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PDF扫描件;3. 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政策原文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湾区标准”应用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https://amr.gd.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4950865.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挥标准引领作用促进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总结提炼“湾区标准”在实施应用中的典型成效,充分发挥“湾区标准”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互联互通和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性、支撑性作用,现组织开展2026年“湾区标准”应用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已发布的“湾区标准”。

二、案例要求

案例应参照《2026年“湾区标准”应用案例撰写模版》(见附件1)的要求进行撰写,并符合以下原则:

1.真实性。案例应基于实际应用,数据翔实、佐证充分,不得虚构或夸大成效;

2.示范性。案例实施应用效果好,具有一定的行业代表性和示范引领作用,形成的经验做法可供其他地区或行业借鉴复制;

3.成效性。案例应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

三、注意事项

案例将用于公开发表,所提交材料应不存在抄袭、侵权等行为,涉密内容需完成脱密后提交。

四、材料报送

每篇案例内容篇幅在1500—2000字,可提供相关数据、图表、视频材料等。案例材料(可编辑格式和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的PDF扫描件)和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请于9月3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gdis_bfzx@gd.gov.cn(邮件标题:“湾区标准”案例-标准名称-申报单位)。

附件:

1.2026年“湾区标准”应用案例撰写模版.docx

2.2026年“湾区标准”应用案例申报汇总表.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 9月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研究中心崔晓雷、王娟;020-84236907、020-84236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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