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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26.09.03
发布部门: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www.hp.gov.cn/xwzx/zqgg/content/post_10990157.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新能源与节能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 研发投入补贴
  • 科技创新
  • 专精特新

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需严格按照《市通知》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并提交相关附件,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2. 申报主体需对申报项目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3. 不同专题有明确的申报时间要求:(1)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线量产奖励专题:政策有效期内持续开放申报,需满足量产后3年内整车产量累计达10万辆及此后每新增5万辆产量条件;(2)新车型导入及量产奖励专题:首次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18:00,被退回修改需在11月3日18:00前重新提交;(3)其余专题:首次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30日18:00,被退回修改需在10月10日18:00前重新提交。

扶持标准

1. 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线量产奖励:企业需在量产后3年内整车产量累计达到10万辆,此后每新增5万辆产量可获得奖励。2. 新车型导入及量产奖励: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首次提交并符合相关条件。

申报材料

1. 按照规定格式填写的申报材料。2. 相关附件(具体附件内容需参考《市通知》要求)。

政策原文

(转发)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6年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集中申报指南(第二批)的通知

http://www.hp.gov.cn/xwzx/zqgg/content/post_10990157.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6年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集中申报指南(第二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企业申报流程如下:

1、申报主体应严格按照《市通知》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并同时提交相关附件。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申报主体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2、线上提交: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填报方式,申报单位请登录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gxj.gz.gov.cn/)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

(1)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线量产奖励专题。本专题在政策有效期内,持续开放申报通道。企业符合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线量产后3年内整车产量累计达到10万辆及此后实现每新增5万辆产量条件的,可随时在线提交申报。

(2)新车型导入及量产奖励专题。申报系统于8月31日9:00开放申报,10月31日18:00关闭申报通道,项目单位须在10月31日18:00前完成网上首次提交,逾期不予受理;项目如被退回修改,须在11月3日18:00前完成重新提交。

(3)其余专题。申报系统于8月31日9:00开放申报,9月30日18:00关闭申报通道,项目单位须在9月30日18:00前完成网上首次提交,逾期不予受理;项目如被退回修改,须在10月10日18:00前完成重新提交。

请各申报企业合理规划时间,尽早完成线上系统填报并提交,预留充足的材料审核与修改调整时间,避免临近申报截止时点提交后,因申报材料不齐、填报内容有误被审核退回,错失本次专项资金申报机会。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6年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集中申报指南(第二批)的通知

      2.各专题联系方式.docx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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