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安排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省科技厅出资部分,拟安排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2亿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9月29~10月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司圣奇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陈明

传真:020-83163943、83163627

附件: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省科技厅出资部分拟安排表

省科技厅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