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安排2024年度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项目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4﹞79号)、《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4〕858号)等文件要求,我市组织实施了2024年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项目。经项目征集、项目评审、项目公示、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等环节,现下达茂名市2024年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项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项目109项共1698万元,科技管理工作经费17万元,两项合计经费总额1715万元,详见附件。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收到本通知后,须尽快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管理细则(试行)》(粤科规范字〔2018〕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试行)》(粤委办〔2017〕13号)有关规定登录茂名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mm/login/)填写项目合同书,并与茂名市科技局签订项目合同书。
三、各项目主管部门应履行项目的日常监管职责,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年度执行报告,并配合做好省、市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结题验收、项目审计等相关工作。
四、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抓紧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按照科技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财政资金,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合同任务,实现预期绩效。每年年底前必须登录茂名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年度执行报告。项目完成后,要按照有关规定申请结题验收。
茂名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下载
| 1.茂名市2024年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立项清单.pdf(点击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