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

(四)监督渠道:电话监督(020-34381618)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政府信息公开类别及事项公开内容责任单位
一级二级
1组织机构领导分工领导姓名、职务及工作分工局办公室
2机构职能组织机构的职能介绍局办公室
3内设机构内设机构的分工介绍局办公室
4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办公地址等信息局办公室
5部门文件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制定科室
6政策文件本单位制定的政策文件政策文件制定科室
7财政预决算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每年部门预决算等局办公室
8政策解读本单位制定的政策解读政策解读制定科室
9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相关科室
10重点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节能审查公示等相关科室
11办事指南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相关科室
12工作动态本单位最新工作动态各科室
13其他部门工作报告本单位相关工作报告各科室
14其他信息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各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