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规范性文件4件,制作政府公报6期,牵头开展政府网站在线访谈2次,动漫、图解方式解读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政策文件7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不断完善各单位主动公开目录动态更新调整。严格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依法依程序进行。既防止属于国家秘密和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以及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被违法违规公开,又防止以保密为理由,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

(四)监督保障情况

持续做好政府网站日常抽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培训人员涵盖各单位办公室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切实提升公开意识与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43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900000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100000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1000001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100000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300000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3000003
(七)总计900000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1000100000


2024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对照国家、省、市要求和目标,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网站监管仍需进一步强化。二是个别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实效性还需加强。三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办将持续健全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做好保密审查,保障政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指导,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队伍履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