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苏财税〔2024〕35号

【成文日期】2024-12-26

【是否有效】全文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等有关要求,现将江苏省2024-2026年度(第二批)和2025-2027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江苏省2024-2026年度(第二批)和2025-2027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xls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