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公布《南沙区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图则》(附件)。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依法依规保护利用传统风貌建筑。

特此通知。

附件:《南沙区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图则》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