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莞市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开发与认定办法〉的通知》(东人社发〔2022〕26号)相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发了《电器附件制造工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高频电感器制造工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输送机操作工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纸张整饰工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4)。

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意见反馈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4日,共7个工作日。相关意见建议请于反馈时间内,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政民互动”栏目之“征集调查”栏中,本公告下方的评论区书面反馈我局。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电器附件制造工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