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包括在朝阳区规范经营的数据要素产业企业(一般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科技企业提供应用场景的建设单位,符合朝阳区发展定位的数据要素产业创新企业,以及服务于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创业服务机构、园区投资建设或运营单位等创新主体。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朝阳区依法注册登记、规范经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数据要素产业企业;

2.申报单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经营状况良好;

3.申报单位有稳定数据要素综合服务团队,能够提供详细服务清单;

4.围绕数据要素,为企业提供数据治理、数据合规、数据托管、数据跨境、数据登记、数据评估、数据入表、数据交易、数据跨境等综合服务,并产生一定实效。

事项描述

支持数据商、专业服务机构等聚焦数据要素交易流通,为企业提供包括数据治理、数据合规、数据托管、数据登记、数据评估、数据入表、数据交易、数据跨境等服务。根据数据商、专业服务机构服务成效,每年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电子版材料打包上传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04-16至2025-05-0723: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