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规函〔2025〕10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于近期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的竞争性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拟确定26个市(区)纳入试点范围。

现将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8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联系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010-68205746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010-68554899

附件:第二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拟入选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2025年4月29日


附件:

第二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拟入选名单


序号市(区)
1北京市大兴区、顺义区
2天津市武清区、西青区
3河北省石家庄市
4山西省太原市
5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6辽宁省鞍山市
7吉林省长春市
8上海市金山区、嘉定区
9江苏省无锡市
10浙江省湖州市
11安徽省芜湖市
12福建省福州市
13江西省景德镇市
14山东省烟台市
15河南省洛阳市
16湖北省宜昌市
17湖南省株洲市
18广东省东莞市
19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20重庆市长寿区、渝北区
21四川省绵阳市
22贵州省贵阳市
23云南省昆明市
24陕西省宝鸡市
25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
26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注:按行政区划排列,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