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工信绿发函〔2024〕28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要求,为做好我省水效领跑者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申报程序

请各市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本地遴选推荐工作。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按照《山东省重点行业水效“领跑者”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从2024年度省级水效“领跑者”中择优评定,各市不需再遴选推荐。重点用水园区水效领跑者,请各市按照《通知》要求,择优遴选推荐。

二、严格组织评价

各市要加强对各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申报水效领跑者的单位,必须符合《通知》规定的行业范围及基本要求,并附有详细支撑材料。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会同水利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对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后,推荐上报。

三、确保按时报送

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推荐报告、推荐汇总表、各单位申请报告等材料,于8月14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以市为单位打包(pdf版和汇总表word版)发送至邮箱sgxtls@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

省工信厅绿色发展推进处:陈雪0531-51782680

省水利厅节水办:袁峰0531-51767172

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姜子乾0531-51783111

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于晓燕0531-51792366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1.工信部等四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docx(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