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须在怀柔区规范经营,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态正常;
(二)申报企业按要求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外资相关数据和信息材料,按时完成商务部外商投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年报申报等工作;
(三)申报企业近三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严重违法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
事项描述
(一)支持对象
对本政策印发之日起一年内(本政策有效期内)发生实际利用外资入资(以FDI入账登记时间或商务部纳统时间为准),且入资金额达到100万美元以上(含100万美元)的区内新设和增资外资企业,予以资金支持。
(二)支持方式
根据实缴合同外资的金额,每入资1美元给予0.03元人民币资金支持,每年每家企业最高支持150万元人民币。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实际利用外资支持资金申请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2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银行出具的《FDI入账登记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企业出资证明书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6
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实际投资统计表(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7
申报企业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8
申报企业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的征信查询结果证明(下载报告或截图)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9
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05-16至2025-06-3023:5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