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经信笺〔2024〕896号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标志性产业链部署要求,认定培育一批产业链“链主”企业,根据《浙江省产业链“链主”企业认定工作方案(试行)》有关精神,我局起草了《宁波市标志性产业链“链主”企业认定培育工作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地和各有关单位意见。请于7月15日(周一)下班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产业升级与融合发展处,逾期未反馈视作无意见。

联系人:梁晓炜,联系电话:89292061。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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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标志性产业链“链主”企业认定培育工作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