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3〕17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项目计划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4〕2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3〕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组织测算项目和支持项目申报、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将《肇庆市2024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拟安排项目计划表》(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7日,共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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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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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肇庆市2024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拟安排项目计划表.xl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