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和技工教育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整体提升技工院校培养技能人才的能力,扩大技能人才供给,保障企业用工需求,为服务高质量充分就业和支点建设贡献更大作为,决定实施湖北省“产教融合·技能助跑”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湖北省“产教融合·技能助跑”专项行动,进一步统筹技工教育资源,组织全省技工院校围绕湖北省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与企业开展对接合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在专业建设、人才联合培养、教师实践和学生实习就业基地共建、技术研发、技能人才培训评价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打造一批对产业发展有支撑作用的技工教育联盟、产教融合实践基地,实现基地共建、人才共育、资源共享,大力发展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技工教育,为服务产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推动全省90%以上的正常开展学制教育或技能培训的技工院校,深入对接重点企业1000家以上,开展高质量校企合作。着力建设15家示范性技工教育联盟(集团)、30个示范性产教融合特色专业(群)、50个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开设200个人才培养订单(定向)班、聘任500名企业客座技能导师、依托技校实施1000个企业技能培训评价项目,每年面向社会培训评价各类技能人才5万人次以上,推动校企合作真落地、见实效。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技工教育统筹布局。根据区域经济发展、人口规模、产业布局和促进就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有关要求,科学规划技工教育布局,实施总量控制,促进均衡发展。重点支持每个市(州)集中力量办好1-2所服务当地产业发展的技师学院或高级技工学校,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县(市)公办技工院校完善办学条件,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对接产业需求开展学制教育和技能培训;引导民办技工学校规范办学、特色办学,着力打造以就业为导向,以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线,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二)完善产教融合专业体系。紧紧围绕“51020”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五大现代服务业集群对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和新兴产业发展的专业体系。改造升级汽车、机械、电工电子等一批具有较好办学基础的传统专业,优先发展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等产业急需,以及护理、康养、托育、家政等民生领域紧缺的专业。加强技工院校专业适应性研究和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分析,实行专业预警和退出机制,把市场供求比例、就业质量作为学校设置调整学科专业、确定培养规模的重要依据,引导学校开设紧缺专业,办好特色专业,淘汰不适应的专业,技工院校新设置专业原则上应有相关合作企业参与设置。到2027年,全省技工院校专业结构与本地产业的匹配度达到70%以上。
(三)建设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坚持需求导向,改革招聘方式,鼓励技工院校面向合作企业、行业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大师、能工巧匠到学校任教。建立技工院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企业技能人才到学校兼职“技能导师”的制度机制,引导骨干教师和企业高技能人才双向交流、互派互聘,学校每个重点专业骨干教师每年到企业实践累计不少于1个月。到2027年,每所学校企业兼职技能导师配备比例不低于20%。健全教师参与校企合作激励机制,将教师参与校企合作情况作为教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评优评先、评聘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依托优质技工院校、校企合作企业,建立一批工学一体化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全省每年分级分类培训工学一体化教师500人以上,分专业类别大规模开展技工院校教师全员培训,全面提升教师入岗、适岗、胜岗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四)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推行工学一体化教学,推进入选全国工学一体化建设项目的40所技工院校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引导企业深度参与技工院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不断优化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促进校企资源共享、协同育人。到2027年,全省80%的正常开展学制教育的技工院校实质性开展一体化教学,专业覆盖面达到50%,着力建设一批产教融合一体化特色专业,开设一批人才培养特色订单(定向)班。打破职业学校类型界限,推动职业教育内部横向融通,突出就业导向,强化校企合作,进一步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应性。支持挂高职校牌的技师学院,围绕我省生产制造重点产业,面向优秀初中毕业生招收五年一贯制专科生,注册高职学籍,分阶段制定相应人才培养方案,实行中、高职一体化培养。同时,从高中录取的高职学生可同步注册相关专业非全日制技工学校高级工班或预备技师班学籍,加强技能实践教学,鼓励参加所学专业对应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并获得相应证书。鼓励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围绕特色专业和产业需求,面向中职、普通技工学校招收三年制中级工班毕业生,开设高级工班或预备技师班(专业须相同或相近),实行5年制或6年制贯通培养。
(五)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鼓励以引企入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吸引优势企业与技工院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支持企业到技工院校共建生产线、实习工厂。大力推行订单式培养培训,校企共同制定技能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实习实训计划,合理安排实习实训内容和岗位,发挥岗位实习提升技能、促进就业的作用,提高岗位实习期满后直接就业比例。做好学生实习管理、安全培训、劳动保护等工作,按规定给予学生劳动报酬,向合作企业优先推荐在企顶岗实习实习生、毕业生。到2027年,各技工院校重点专业均要联合校企合作企业建立学生实习实训基地,高质量开展学生实习实训。
(六)扩大培训评价服务供给。鼓励技工院校围绕产业需求招收企业职工,以弹性学制形式开展非全日制技工教育。鼓励和支持技工院校面向企业发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职工,大规模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技师培训等各类技能培训,增加高技能人才供给。支持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整合校企资源,开发立体化、可选择的产业技术课程和职业培训包。鼓励技工院校的院系与企业车间、班组结对子,建立校企合作的学习团队,通过多种教育培训服务供给,为职工提供终身技能发展服务。支持技工院校联合校企合作企业共建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围绕急需紧缺工种,面向企业职工和学生开展联考联评。面向重点企业推行“一试一证两认”评价模式,由企业组织一次考试,同时认定职业技能等级和企业内部评价等级,推动企业内部评价体系与“新八级工”制度有效衔接。坚持以赛促训、以赛促评,鼓励学校、企业共同举办技能竞赛,推动竞赛成果转化运用,构建“赛、训、评”一体化企业技能人才成长体系。
三、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人社部门要建立专项行动协调机制,统筹技工院校、企业之间相互合作、相互配合、明确责任,构建各协同单位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运行机制,形成共同发展的稳定合作关系。各技工院校要成立校企合作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校企合作的各项制度和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二)广泛开展洽谈对接。各地人社部门要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实际需求,组织所属技工院校、大型企业填报需求信息,省人社厅汇总后统一发布。各学校、企业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充分对接洽谈,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签订校企合作协议。鼓励技工学校与地方政府签订产教协同综合性战略合作协议,对接地方产业开展全方位合作。
(三)扎实推进合作共建。各地要大力支持技工学校、企业以共建技工教育联盟、共建特色专业、互派师资队伍、共培技能人才、共建学生就业实习实训基地等多种形式,开展深度合作,推进实施一批合作项目,促进学校专业建设、人才培养以及服务就业和企业发展取得实效。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参与专项行动的技工院校、企业,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支持技工教育联盟和合作共建的学校、企业举办急需紧缺工种技能竞赛。对成效突出的学校、企业,在申报产教融合型企业,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以及国家、省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等项目中予以倾斜。
(五)适时开展质效评估。各级人社部门按年度对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将校企合作成效作为技工院校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内容。省人社厅实时调度进展情况,开展经验交流,发布建设成果,遴选评比一批示范性合作项目。对成效突出的典型案例和先进学校、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和进行重点宣传,发挥示范引导效应,营造全社会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产教融合的良好氛围。
请各地人社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动员所属技工院校、重点企业参与专项行动,填写需求信息表(附件1-2),经审核后于7月底前,将电子版报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各地正常开展学制教育或技能培训的学校要全部参与,今年全省重点企业参与数量不少于600家,各地合作共建项目征集任务数见附件3。省厅于8月份统一发布需求信息,组织开展洽谈对接,推动一批合作共建项目落地实施,并于年底举行重点项目签约仪式及成果发布活动。
联系人:孙正民、刘华平
联系方式:027-51828284、86656621
邮箱:465232196@qq.com
附件:1.专项行动需求信息征集表(学校填写);
2.专项行动需求信息征集表(企业填写);
3.专项行动合作共建项目征集任务分配表(2025年)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