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失信惩戒措施,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锡盟市场监管局严格以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编制本清单。

一、本清单所称的失信惩戒,是指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法依规运用行政、市场等手段对失信行为责任主体进行惩戒的活动。

二、本清单旨在规范界定失信惩戒措施的种类及其适用对象。除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另有规定外。

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对失信惩戒措施作出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并动态调整《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

  附件:锡盟市场监管局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

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