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24〕15号)、《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及项目管理的通知》(川市监函〔2025〕170号)及《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行〔2025〕19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实际,我局及时制定资金分配预算方案,面向社会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经企业(单位)申报、项目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最终确定资金分配方案。现将四川省2025年省级知识产权(因素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7日至7月14日。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对于收到的任何异议文件,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办理。

联系人:罗峰、江锦

联系电话:0831-8909302     邮箱:16224677@qq.com

附件:2025年省级知识产权(因素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7日 

附件    

   2025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因素法)资金分配方案


序号申报项目类型项目名称申报单位支持金额(万元)
1园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项目宜宾南溪经济开发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提升项目南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4
叙州区产业园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体系 提升项目叙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4
2知识产权国际标准(IS056005)认证项目丰川动力知识产权国际标准(IS056005) 认证项目宜宾丰川动力科技有限公司8
3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利息补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利息补助宜宾海丝特纤维有限责任公司14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利息补助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利息补助四川京龙光电科技有限公司8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利息补助宜宾富源发电设备有限公司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