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金融机构:

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18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库现金管理操作细则的通知》(桂财库〔2017〕98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关于公布2024年7月—2025年7月国库现金管理招标结果的通知》(桂财库〔2024〕40号)有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开展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国库现金管理(第十期)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操作,现将有关操作结果通知如下:

一、操作规模:2025年国库现金管理(第十期)操作规模为200亿元,操作工具为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存期1个月。

二、存放和债券质押时间:2025年7月11日。

三、操作结果:详见附件。

附件: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国库现金管理(第十期)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操作情况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2025年7月8日

附件

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国库现金管理(第十期)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操作情况表


序号存放银行第一次分配比例(%)第一次分配金额 (亿元)第二次分配比例(%)第二次分配金额(亿元)存放金额(亿元)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11.6423.2822.62-0.2323.05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11.2022.4021.76-0.2322.17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11.0622.1221.48-0.2321.89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9.0418.0817.57-0.1917.89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8.5317.0616.57-0.1816.88
6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4616.9216.92
7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3516.7016.70
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7.2514.5014.50
9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5.0910.1810.18
1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3.997.987.98
1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3.226.446.44
1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3.156.306.30
1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2.715.425.42
14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124.244.24
1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1.943.883.88
16广西贵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731.461.46
1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0.551.101.10
18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0.400.800.201.00
19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0.370.740.261.00
2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0.200.400.601.00
合 计200.00


本期中标年利率为0.8%,存期1个月,起息日2025年7月11日,到期日2025年8月11日(如遇节假日,顺延)。